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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hjc888黄金城老品牌分党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03-07 00:00:00           浏览数:0

中共hjc888黄金城老品牌分党委

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鲁办发﹝2011﹞13号)、《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11﹞50号)和《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农大党字﹝2011﹞23号)的文件精神,在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发展,努力为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原则。
      2、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客观、公正。
      3、坚持服从服务于全院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4、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努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讲求实效,力避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方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6、坚持统筹兼顾,力求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链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学院分党委的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全体师生公开。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学院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各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学院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党内选举、党内发展,评选和推荐“先优”、党内表彰情况;
      5、党费缴纳、支出及结余金额,及时在党内公开。
      6、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师生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师生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师生切身利益重要事项以及涉及安全生产师生反映的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师生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公开的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活动中,注重认真收集党员、师生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师生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按照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全体师生等几个层面确定。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方式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在公开方式上,采用会议、文件、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电子杂志等形式进行公开。
    1、适合在本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2、适合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通过会议、简报、院务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员公开。
    3、适合向全体学生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建网站(网页)、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电子杂志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对象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师生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有力。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决定成立由分党委书记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同志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分级负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学院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党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统筹协调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步骤,积极营造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积极创新,确保成效。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努力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我院设有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我院党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督,一是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实施方案、公开目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三是公开内容监督;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五是公开效果,互动和反馈。